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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 [新聞]走私200隻綠繡眼 警方查獲將銷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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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#1
    菁英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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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新聞]走私200隻綠繡眼 警方查獲將銷毀

    台北縣警方今天下午,在新莊查獲一名賴姓男子,從大陸走私2百多隻綠繡眼、長尾四喜和藍燈口,市價將近台幣10萬元,而且都是國內蹓鳥民眾非常喜愛的品種,不過,由於大陸是禽流感疫區,這些走私鳥很可能帶有病毒,警方決定明天就全部銷毀,並將賴姓嫌犯,移送法辦。

    警局裡怎麼會傳出啾啾啾的鳥叫聲?原來是台北縣樹林分局,跨區辦案,在新莊一處民宅搜出了這200多隻來自大陸的走私鳥。樹林分局員警:「你看最少見的是長尾四喜。」

    綠色羽毛、大大的眼睛還有脖子邊的黃色細毛,名字叫做綠繡眼,由於叫聲小,音色變化多,因此深受國內民眾喜歡,也成了走私集團的搖錢樹。

    另一個籠子則關了5隻長尾四喜,棕黑色的羽毛和長長的尾巴是牠的註冊商標,還有俗稱「藍燈口」的藍靛殼,都被不法集團從大陸東北的哈爾濱走私來台,而主謀就是這名穿著短褲拖鞋,被銬上腳鐐的賴姓男子。

    警方根據線報,新莊地區有人以每隻100元的價格從對岸走私,再以每隻300到500元的售價轉賣牟利,這籠子裡的200多隻鳥,市價將近台幣10萬,不過由於大陸屬於禽流感疫區,這些走私小鳥漂洋過海,來到台灣,還是只有全部銷毀的命運。

   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...09/8/69uy.html
    真慘...
    又要被銷毀了...
    為什麼不一起把走私的人給銷毀呢

  2. #2
    壯年狼 MINE 的頭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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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真的很造孽說...

    沒有更好的方法來處理了嗎?

  3. #3
    菁英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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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引用 作者: MINE
    真的很造孽說...

    沒有更好的方法來處理了嗎?
    就立法
    走私禽(指空中飛的)獸(地上走的)類的人
    除了要被罰外
    如果該物種要被銷毀的話
    走私者一同跟該物種被銷毀(用同樣的方法)
    看誰還敢走私動物進來

  4. #4
    壯年狼 MINE 的頭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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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賠處理費好了
    每隻鳥都要打疫苖,然後再遣返
    這些錢都叫走私的人付
    這可不是小錢說=3=~

  5. #5
    菁英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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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引用 作者: MINE
    賠處理費好了
    每隻鳥都要打疫苖,然後再遣返
    這些錢都叫走私的人付
    這可不是小錢說=3=~
    只要能用錢解決的事
    都不是難事說

    他可以跟法院宣告申請破產
    然後把申請破產後所剩的錢(有價物)
    來付這些錢啊(不夠的話,怹也不能拿他怎樣)
    三年之後
    他就又可以跟法院申請回復產權
    重新開始說

    這個是我之前看報導看到的
    就是一個卡奴跟法院申請破產
    身上全新的錢就70多萬
    扣掉申請的費用就剩60多萬
    這60多萬就是用來還卡債
    而且還是n家銀行去分(卡債好像是上百萬吧)
    只要這三年內沒什麼不良記錄
    三年後
    就可以跟法院申請回復產權
    而且沒有卡債的問題說


    卡債風波過後,現在出現了第一起卡奴成功申請破產的司法判決。
    一名卡奴,負債304萬,破產之後,他只需要償還61萬元就可以,不必再忍受討債公司的逼迫。
    只不過,債權銀行擔心,「破產法」可能會被濫用。
    厚厚的破產法論已經被翻到書頁有些破損,但這可是鄭伎宏為負債304萬的弟弟成功申請破產的法寶,成為卡債風波以來第一個以破產甩掉債務的卡奴,不過申請破產一開始連律師都潑他冷水 <> 但是他不放棄,在昏暗零亂的家中,鄭伎宏鑽研法條,歷經抗告失敗三次,和解一次才讓弟弟能夠申請破產償還304萬的卡債,國泰世華等十二家的銀行只能拿到61萬,剩下的243萬都不必還了,而破產後不能出國不能奢侈消費的喪權限制三年後又能申請復權,此例一開,可讓銀行各各繃緊神經 <> 申請破產是欠錢不用還的小門還是負責面對債務的正道,恐怕是卡債風波要面臨的下一個難關
    http://udn.com/search/?Keywords=%A5d...htype=overture

  6. #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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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覺得啊...
    法律重點還是在保護生命跟嚇阻的功效上
    實際上能罰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...

  7. #7
    菁英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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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引用 作者: MINE
    我覺得啊...
    法律重點還是在保護生命跟嚇阻的功效上
    實際上能罰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...
    如果走私N次才被抓一次
    而罰款又比走私一次賺得少
    那還不是一樣沒用啊

    要就給他們致命的一擊
    殺雞警猴後
    看還有誰敢再犯

  8. #8
    青年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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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可是.... 個人覺得那生物很可憐耶...
    這又不是說如果有人偷渡的話,全部斃掉一樣的??
    但也不是沒辦法處裡吧!?
    同意MINE大大的想法...

  9. #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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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類是記不起教訓的種族啊
    一堆歷史教訓都有了
    還是會一直犯一直犯一直犯
    而且人又很容易被利益給誘惑...
    所以...不給致命的一擊的話
    還是會一直重演相同的事件

  10. #10
    小狼 Silarce 的頭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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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所謂銷毀,是指把他們全部殺光吧?
    我一直不能理解為什麼要這樣做
    縱然對人類而言他們具有經濟利益
    但他們不只是交易品而已,而是活生生的生命阿
    難道就不能用放生的方式嗎?(當然,要挑正確的地方放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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